辯 字概述
辯 字笔顺
共 21 画点、横、点、撇、横、横、撇、点、横、横、横、竖、横折、横、点、横、点、撇、横、横、竖
说明:笔顺按「辯」的标准书写顺序逐笔演示,笔画形状为示意(字库只提供笔画编码序列,不含轮廓数据)。
字义解释
◎见“辩”。
◎见“辩”。辯 字详解
辯辩
biànㄅㄧㄢˋ基本解释
◎见“辩”。
详细解释
动
1.争论是非曲直。
《孟子•滕文公下》:“孟子曰:『予岂好辩哉?予不得已也。』”明•宋濂〈送东阳马生序〉:“与之论辩,言和而色怡。”
辩护、辩驳、狡辩、强辩。
2.判别、分别。
《易经•履卦•象曰》:“履,君子以辩上下,定民志。”《后汉书•卷四九•仲长统传》:“苟目能辩色,耳能辩声,口能辩味,体能辩寒温者,将皆以修絜为讳恶。”
3.变化。
《庄子•逍遥游》:“若夫乘天地之正,而御六气之辩,以游无穷者,彼且恶乎待哉。”唐•成玄英•疏:“辩者,变也。”
形
◎善于辩说的。
辩士、辩才无碍。
名
1.巧言。
《战国策•秦策一》:“迷于言,惑于语,沉于辩,溺于辞。”《史记•卷七四•孟子荀卿传》:“而赵亦有公孙龙为坚白同异之辩。”
2.文体名。如唐代韩愈的〈讳辩〉。也作“辨”。
辯辩
biànㄅㄧㄢˋ详细解释
1.论辩;辩解。
能言善辩、辩论、答辩。
2.能言善道的。
辩士、辩才。
3.〈书〉辨别;辨明。通“辨”。
苟目能辩色,耳能辩声,口能辩味,体能辩寒温(《后汉书‧卷四十九‧王充王符仲长统列传‧仲长统》)。
辯辩
biànㄅㄧㄢˋ康熙字典
康熙版式 →康熙字典原文
卷别 :正文・酉集下 部首:辛部
武英殿刻本: 第2999頁,第11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252頁,第14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235頁,第26字
例同「辨」。
《說文》:判也。
《廣韻》:別也。
《易・履卦》:君子以辯上下,定民志。
例又,詳審也。
《周禮・天官》:惟王建國,辯方正位。
例又,明悉也。
《易・大有》:明辯晳也。
音又,《集韻》:巧言也。
《禮・王制》:言僞而辯。
《史記・荀卿傳》:鄒衍之術,迂大而閎辯。
例又,爭辯也。
《禮・鄕飮酒義》:不慢不爭,則遠于鬭辯矣。
例又,《說文》:治也。
《書・酒誥》:勿辯乃司。
《左傳・昭元年》:主盟者,誰能辯焉。〔註〕辯,治也。
例又,微辯,諷諭也。
《禮・儒行》:其過失可微辯,而不可面數也。
例又,與徧通。
《禮・樂記》:其治辯者,其禮具。〔註〕辯,徧也。
《史記・五帝紀》:辯于羣神。
《書・舜典》作徧。
例又,與平通。
《字彙補》:平均也。
《史記・五帝紀》:辯秩東作,辯秩西成。
《書・堯典》作平。
例又,《五音集韻》:下辯,地名,在武鄕。
音又,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筆列切;《正韻》:必列切,𡘋音䇷──與貶同。
《周禮・秋官・士師》:若邦凶荒,則以荒辯之法治之。〔註〕辯,當爲貶。遭饑荒,則𠛬罰國事有所貶損。
注解
〔辯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酉集下,康熙部首是辛部。
〔辯〕字拼音是biàn,左中右结构,可拆字为辡、言。
〔辯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biàn] ⑴ 见“辩”。
字源字形
楚〔战国〕 简 郭店
秦 简 睡虎地
汉 简 张家山
汉 石经 熹平石经
唐 石经 开成石经
唐 传抄 唐代石刻篆文
宋 印刷字体 广韵
宋 印刷字体 增韵
宋 传抄 汗简
宋 传抄 古文四声韵
宋 传抄 集篆古文韵海
明 印刷字体 洪武正韵
清 印刷字体 康熙字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