欑 字概述
欑 字笔顺
共 23 画横、竖、撇、点、撇、横、竖、横、撇、竖提、撇、横、竖、横、撇、竖弯钩、竖、横折、横、横、横、撇、点
说明:笔顺按「欑」的标准书写顺序逐笔演示,笔画形状为示意(字库只提供笔画编码序列,不含轮廓数据)。
字义解释
①積竹杖,即“殳”。《説文•木部》:“欑,積竹杖也。”②聚集;叢積。《説文•木部》:“欑,叢木。”《廣雅•釋詁三》:“欑,聚也。”③稾葬,即停放棺木暫時不葬。宋徐夢莘《三朝北盟會編》卷四十九:“因患身故,州司以京于崇教寺之側拘欑。”
①積竹杖,即“殳”。《説文•木部》:“欑,積竹杖也。”②聚集;叢積。《説文•木部》:“欑,叢木。”《廣雅•釋詁三》:“欑,聚也。”③稾葬,即停放棺木暫時不葬。宋徐夢莘《三朝北盟會編》卷四十九:“因患身故,州司以京于崇教寺之側拘欑。”欑 字详解
欑
1cuánㄘㄨㄢˊ基本解释
①積竹杖,即“殳”。《説文•木部》:“欑,積竹杖也。”
②聚集;叢積。《説文•木部》:“欑,叢木。”《廣雅•釋詁三》:“欑,聚也。”
③稾葬,即停放棺木暫時不葬。宋徐夢莘《三朝北盟會編》卷四十九:“因患身故,州司以京于崇教寺之側拘欑。”
详细解释
动
◎聚合、拼凑。
𪴙集。
欑
2zuànㄗㄨㄢˋ基本解释
◎同“鑽”。鑽孔。《説文•木部》:“欑,穿也。”
详细解释
1.〈书〉聚集;拼凑。通“攢”。
𪴙集、𪴙布、多士如𪴙星。
2.〈书〉暂厝;停殡。将灵柩暂时安置不葬。
𪴙宫、𪴙基。
3.〈书〉把木或竹捆在一起。
𪴙柱。
欑
cuánㄘㄨㄢˊ欑
cuánㄘㄨㄢˊ康熙字典
康熙版式 →卷别 :正文・辰集中 部首:木部
武英殿刻本: 第1341頁,第15字
同文書局本: 第563頁,第34字
標點整理本: 第510頁,第27字
音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徂丸切;《正韻》:徂官切,𡘋音襸。
《說文》:一曰積竹杖也。
《禮・喪大記》:君𣩵用輴,欑至于上,畢塗泥。〔註〕輴,盛柩之車;欑,猶菆也──菆木于輴之四面至于棺上,以泥塗之。此欑木似屋形,故曰畢塗泥也。
《後漢・岑彭傳》:田戎橫江水,起浮橋鬭樓,立欑木。
例又,地名。
《左傳・隱十一年》:王與鄭人欑茅之田㊟。又,《春秋・宣十一年》:會狄于欑函。
音又,《韻會》:祖官切,音鑽。又,《集韻》:祖算切,鑽去聲──義𡘋同。
例又,《類篇》:矛戟柄也。
音又,《集韻》:在坦切,音瓚。
《左傳・昭元年》禜祭爲營欑。
注解
〔欑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辰集中,康熙部首是木部。
〔欑〕字拼音是cuán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木、贊,五行属木。
〔欑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cuán] ⑴ 積竹杖,即“殳”。《説文•木部》:“欑,積竹杖也。”⑵ 聚集;叢積。《説文•木部》:“欑,叢木。”《廣雅•釋詁三》:“欑,聚也。”⑶ 稾葬,即停放棺木暫時不葬。宋徐夢莘《三朝北盟會編》卷四十九:“因患身故,州司以京于崇教寺之側拘欑。”㈡ [zuàn] ⑴ 同“鑽”。鑽孔。《説文•木部》:“欑,穿也。”
字源字形
宋 传抄 集篆古文韵海
宋 传抄 隶释 隶续
宋 传抄 汗简
宋 传抄 古文四声韵
明 印刷字体 洪武正韵
清 印刷字体 康熙字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