燈 字概述
燈 字笔顺
共 16 画点、撇、撇、点、横撇/横钩、点、撇、撇、捺、横、竖、横折、横、点、撇、横
说明:笔顺按「燈」的标准书写顺序逐笔演示,笔画形状为示意(字库只提供笔画编码序列,不含轮廓数据)。
字义解释
①照明的器具。也指某些其他用途的發光、發熱裝置。如:電燈;酒精燈。《集韻•登韻》:“鐙,《説文》:‘錠也。’徐鉉曰:‘錠中置燭,故曰之鐙。’或从火。”《論衡•程材》:“日之照幽,不須燈燭。”②特指元宵節張掛的燈彩。《玉篇•火部》:“燈,燈火也。”③燈能照明,佛教因以燈比喻佛法。唐劉禹錫《送僧元嵩南遊》:“傳燈已悟無為理,濡露猶懷罔極情。”
①照明的器具。也指某些其他用途的發光、發熱裝置。如:電燈;酒精燈。《集韻•登韻》:“鐙,《説文》:‘錠也。’徐鉉曰:‘錠中置燭,故曰之鐙。’或从火。”《論衡•程材》:“日之照幽,不須燈燭。”②特指元宵節張掛的燈彩。《玉篇•火部》:“燈,燈火也。”③燈能照明,佛教因以燈比喻佛法。唐劉禹錫《送僧元嵩南遊》:“傳燈已悟無為理,濡露猶懷罔極情。”燈 字详解
燈灯
dēngㄉㄥ基本解释
①照明的器具。也指某些其他用途的發光、發熱裝置。如:電燈;酒精燈。《集韻•登韻》:“鐙,《説文》:‘錠也。’徐鉉曰:‘錠中置燭,故曰之鐙。’或从火。”《論衡•程材》:“日之照幽,不須燈燭。”
②特指元宵節張掛的燈彩。《玉篇•火部》:“燈,燈火也。”
③燈能照明,佛教因以燈比喻佛法。唐劉禹錫《送僧元嵩南遊》:“傳燈已悟無為理,濡露猶懷罔極情。”
详细解释
名词
1.形聲。从火,登聲。本寫作「 鐙」。本義:置燭用以照明的器具。「鐙」在古代還作「盛熟食的器具」解。隸變以後,作照明器具用的寫作「燈」,而「鐙」多作馬鞍兩旁的鐵腳踏講。
2.同本義。亦指通電發光的照明器具或做其他用途的發光器具lamp; lantern; light。
月夜見漁燈,孤光一點螢。 —— 清· 查慎行《舟夜書所見》
油燈;電燈;日光燈;信號燈;探照燈;燈法(使用燈燭所作的幻術)
3.彩燈。特指元宵節掛的彩燈 festoon lighting。
燈市(買賣花燈的市集);燈品(花燈的品類);燈期(元宵節前後賞燈的時節);燈樓(用以張掛花燈的綵樓)
4.[收音機、電視機等的] 電子管的俗名 valve。
五燈收音機
燈灯
dēngㄉㄥ详细解释
名
1.照明或作为他用的发光器具。
电灯、日光灯、红绿灯。
2.燃烧液体或气体,用来对他物加热的器具。
酒精灯、本生灯。
3.佛法导向光明坦途,趋避邪恶黑暗,故称佛法为“燈”。
唐•杜甫〈望牛头寺〉诗:“传灯无白日,布地有黄金。”
燈灯
dēngㄉㄥ详细解释
1.照明等用的发光器具。
电灯、煤油灯、霓虹灯、探照灯。
2.像灯一样发光、发热,用来加热的器具。
喷灯、酒精灯。
3.老式收音机等用的电子管的俗称。
五灯收音机。
4.姓。
康熙字典
康熙版式 →卷别 :正文・巳集中 部首:火部
武英殿刻本: 第1628頁,第10字
同文書局本: 第682頁,第14字
標點整理本: 第632頁,第20字
音《廣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𡘋都騰切,音登。
《玉篇》:燈,火也。
《春明退朝錄》:上元然燈,自昏至畫。
《西京雜記》:元夕然九華燈于南山上,照見百里。〔又〕咸陽宮有靑玉五枝燈,高七尺五寸,作蟠螭,以口銜燈,燈然鱗甲皆動,炳若列星。
例又,釋書以燈喻法,有《傳燈錄》。杜甫詩:傳燈無白日。
例又,《正字通》:金燈草,一名山慈姑,醫方取此合爲丸,名玉樞丹。詳《本草綱目》。
音又,叶都郎切,音當。魏敷〈鯨魚燈賦〉:寫載其形,托于金燈;隆脊矜尾,鬐甲舒張。
例《集韻》本作鐙。
《說文》:鐙,錠也。〔註〕徐鉉曰:錠中置燭,故謂之鐙。今俗別作燈,非是。
注解
〔燈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巳集中,康熙部首是火部。
〔燈〕字拼音是dēng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火、登。
〔燈〕字造字法是形聲。从火,登聲。本寫作「 鐙」。本义是置燭用以照明的器具。「鐙」在古代還作「盛熟食的器具」解。隸變以後,作照明器具用的寫作「燈」,而「鐙」多作馬鞍兩旁的鐵腳踏講。
〔燈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dēng] ⑴ 照明的器具。也指某些其他用途的發光、發熱裝置。如:電燈;酒精燈。《集韻•登韻》:“鐙,《説文》:‘錠也。’徐鉉曰:‘錠中置燭,故曰之鐙。’或从火。”《論衡•程材》:“日之照幽,不須燈燭。”⑵ 特指元宵節張掛的燈彩。《玉篇•火部》:“燈,燈火也。”⑶ 燈能照明,佛教因以燈比喻佛法。唐劉禹錫《送僧元嵩南遊》:“傳燈已悟無為理,濡露猶懷罔極情。”
字源字形
宋 印刷字体 广韵
宋 印刷字体 增韵
明 印刷字体 洪武正韵
清 印刷字体 康熙字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