奪 字概述
奪 字笔顺
共 14 画横、撇、捺、撇、竖、点、横、横、横、竖、横、横、竖钩、点
说明:笔顺按「奪」的标准书写顺序逐笔演示,笔画形状为示意(字库只提供笔画编码序列,不含轮廓数据)。
字义解释
①搶,強取。例如搶~。掠~。巧取豪~。強( qiāng )詞~理。②爭先取到。例如~得最後勝利。~魁。~冠( guàn )。③衝開。例如~門而出。④喪失,削除。例如剝~。褫~(剝奪)。~志(改變志向或意願)。⑤晃動。例如光彩~目。⑥決定如何處理。例如請予裁~。⑦漏掉(文字)例如第八行~一字。
①搶,強取。例如搶~。掠~。巧取豪~。強( qiāng )詞~理。②爭先取到。例如~得最後勝利。~魁。~冠( guàn )。③衝開。例如~門而出。④喪失,削除。例如剝~。褫~(剝奪)。~志(改變志向或意願)。⑤晃動。例如光彩~目。⑥決定如何處理。例如請予裁~。⑦漏掉(文字)例如第八行~一字。奪 字详解
奪夺
duóㄉㄨㄛˊ基本解释
①搶,強取。搶~。掠~。巧取豪~。強( qiāng )詞~理。
②爭先取到。~得最後勝利。~魁。~冠( guàn )。
③衝開。~門而出。
④喪失,削除。剝~。褫~(剝奪)。~志(改變志向或意願)。
⑤晃動。光彩~目。
⑥決定如何處理。請予裁~。
⑦漏掉(文字)第八行~一字。
详细解释
動
1.會意。金文字形,上面象振翅欲飛的鳥,下面是手(又、寸),其意思是:這隻振翅欲飛的鳥,眼看着就要從手中失脫掉。本義:喪失。
2.同本義lose。
奪,手持隹失之也。 —— 《說文》給奪慈仁。 —— 《禮記·仲尼燕居》。注:「猶亂也。」精氣奪則虛。 —— 《素問·通評虛實論》三軍可奪帥也,匹夫不可奪志也。 —— 《論語·子罕》勿奪農時。 —— 《荀子·富國》
奪宗(始封的國君被尊爲諸侯以後,除去原來宗子的名分);奪氣(喪失了膽量和勇氣);奪魄(精神喪失而無生氣);奪膽(喪膽);奪彩(失出光彩)
3.強取seize; rob。
奪,取也。 —— 《玉篇》人奪女妻而不怒。 —— 《左傳·文公十八年》奪其印符。 —— 《史記·淮陰侯列傳》奪攘矯虔。 —— 《書·呂刑》秦王度之,終不可奪。 —— 《史記·廉頗藺相如列傳》奪項王天下者,必 沛公也。 —— 《史記·項羽本紀》
奪轉(奪得);奪勸(一邊勸一邊奪拿);奪情(皇帝特許某些有親喪的官僚不守孝,或者未滿守孝期者復取。意思是奪去了他的哀思之情);奪席(奪取他人的席位)
4.用力衝開,衝出 force one's way。
奪門(破門,奮力衝開門);眼淚奪眶而出
5.競先取得win。
被澤徒深厚,慚無奪錦才。 —— 高啓《謝賜衣》
奪高產;奪魁(奪取第一);奪卻(奪去;佔去);奪衣(奪袍。喻在詩文競賽中獲勝);奪錦(奪取錦標)
6.剝奪;削除deprive。
脅服奪(罷免)其官。 —— 明· 高啓《書博雞者事》
奪褫(剝奪);奪爵;奪休(舊指女方提出離婚);奪俸(官吏犯罪,被罰扣薪餉)
奪夺
duóㄉㄨㄛˊ详细解释
动
1.强取。
《水浒传•第六七回》:“杀去东京,夺了鸟位子,却不强似在这里鸟乱!”
抢夺。
2.削除、使失去。
唐•皮日休〈十原系述•原刑〉:“苟有过,必谕之;谕而不可,夺其政。”
剥夺、褫夺。
3.争取。
清•洪升《长生殿•第五出》:“绣幕雕轩,珠绕翠围,争妍夺俊。”
争夺、夺标。
4.做决定。
定夺、裁夺。
5.错过。
《孟子•梁惠王上》:“百亩之田,勿夺其时,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。”
6.冲过。
夺门而出、泪水夺眶而出。
7.耀眼、眩目。
《红楼梦•第二三回》:“贾政一举目,见宝玉站在跟前,神彩飘逸,秀色夺人。”
光彩夺目。
8.脱漏、漏掉。
《后汉书•卷六七•党锢传•李膺传》:“本谓膺贤,遣子师之,岂可以漏夺名籍,苟安而已!”
讹夺。
奪夺
duóㄉㄨㄛˊ详细解释
1.强取。
掠夺、抢夺、横刀夺爱。
2.争取到。
夺冠、夺标、夺魁。
3.作出决定。
请长官裁夺、一切交由主任定夺。
4.冲出。
夺门而逃、夺眶而出。
5.胜过。
巧夺天工、先声夺人。
6.闪耀;吸引。
光彩夺目。
7.削除;使失去。
褫夺、剥夺。
8.〈书〉脱漏。
讹夺、夺漏。
9.姓。
康熙字典
康熙版式 →卷别 :正文・丑集下 部首:大部
武英殿刻本: 第599頁,第8字
同文書局本: 第253頁,第25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89頁,第7字
古文: 𡙸 、 𡜎
音《唐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𡘋徒活切,音𢼠──彊取也。
《前漢・食貨志》:大賈富家,不得豪奪吾民。〈景帝紀〉:漁奪百姓。
《文中子・王道篇》:輕施者必好奪。
例又,鐫削祿階亦曰奪。
《論語》:奪伯氏騈邑三百。
音又,狹路也。
《禮・檀弓》:齊莊公襲莒于奪。
〇〔按〕《左傳・襄二十三年》:齊侯襲莒,杞殖華還,載甲夜入且于之隧。〔杜註〕且于,莒邑;隧,狹路。鄭元引之證經云隧奪聲相近,又云或作兌──據此則奪非地名。𭣳,古奪字,兌卽𭣳之省文。𨻰澔失考,誤音兌,字書因之訓地名,𡘋非。
音又,丘月切,音闕。白居易〈桐花〉詩:何此巴峽中,桐花開十月;草木堅彊物,所稟固難奪。
音又,叶僻吉切,音狄。
《大𤣥・度・次八㊟》:石赤不奪,節士之必。
注解
〔奪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丑集下,康熙部首是大部。
〔奪〕字拼音是duó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奞、寸。
〔奪〕字造字法是會意。金文字形,上面象振翅欲飛的鳥,下面是手(又、寸),其意思是:這隻振翅欲飛的鳥,眼看着就要從手中失脫掉。本义是喪失。
〔奪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duó] ⑴ 搶,強取⑵ 爭先取到⑶ 衝開⑷ 喪失,削除⑸ 晃動⑹ 決定如何處理⑺ 漏掉(文字)
字源字形
西周 金文 西周早期
西周 金文 西周晚期
秦 简 睡虎地
汉 简 张家山
唐 石经 开成石经
宋 印刷字体 广韵
宋 印刷字体 增韵
宋 传抄 汗简
宋 传抄 古文四声韵
宋 传抄 集篆古文韵海
宋 传抄 古文四声韵
明 印刷字体 洪武正韵
清 印刷字体 康熙字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