讞 字概述
〔讞〕字的拼音是(yàn),部首是言部,总笔画是27画。
〔讞〕字是左右结构结构,五行属无。
〔讞〕字仓颉码是YRYBK,五笔是YHAD-86、YHGD-98,四角号码是03684,郑码是SIGS,中文电码是,区位码是,统一码是U+8B9E。
〔讞〕字是属于中华汉字。
〔讞〕字异体字是谳 。
讞 字笔顺
共 27 画点、横、横、横、竖、横折、横、竖、横、横撇/横钩、撇、横、竖弯钩、横、竖、横折、横、竖、横折钩、点、撇、横、竖、横、撇、捺、点
说明:笔顺按「讞」的标准书写顺序逐笔演示,笔画形状为示意(字库只提供笔画编码序列,不含轮廓数据)。
字义解释
◎见“谳”。
◎见“谳”。讞 字详解
讞谳
yànㄧㄢˋ基本解释
◎见“谳”。
详细解释
动
◎审判定罪。
《集韵•去声•线韵》:“谳,议罪也。”《汉书•卷五•景帝纪》:“诸狱疑,若虽文致于法而于人心不厌者,辄谳之。”
三审定谳。
讞谳
yànㄧㄢˋ详细解释
◎审议判罪;评判。
定谳。
讞谳
yànㄧㄢˋ康熙字典
康熙版式 →卷别 :正文・酉集上 部首:言部
武英殿刻本: 第2837頁,第2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188頁,第10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163頁,第9字
音《廣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𡘋魚列切,音孼──議罪也、評獄也。
《禮・文王世子》:獄成,有司讞于公。〔疏〕言白也。〔𨻰註〕議𠛬也。
《前漢・景帝紀》:諸獄疑,若雖文致於法而於人心不厭者,輒讞之。〔師古註〕讞,平議也。
《後漢・斐楷傳》:州郡翫習,欲避請讞之煩。〔註〕《廣雅》曰:讞,疑也,謂罪有疑者,讞於廷尉也。
《宋史・選舉志》:司馬光奏設十科舉士,十曰練習法令能斷請讞科。
音又,《廣韻》:魚蹇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語蹇切,𡘋孼上聲。又,《集韻》:魚戰切;《韻會》:疑戰切;《正韻》:倪甸切,𡘋音彥──義𡘋同。
例《正韻》:俗作𮘾。
注解
〔讞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酉集上,康熙部首是言部。
〔讞〕字拼音是yàn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訁、獻。
〔讞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yàn] ⑴ 见“谳”。
字源字形
唐 石经 开成石经
宋 印刷字体 广韵
宋 印刷字体 增韵
明 印刷字体 洪武正韵
清 印刷字体 康熙字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