笞 字概述
〔笞〕字的拼音是(chī),部首是⺮部,总笔画是11画。
〔笞〕字是上下结构结构,五行属木。
〔笞〕字仓颉码是HIR,五笔是TCKF,四角号码是88603,郑码是MZJ,中文电码是4565,区位码是8355,统一码是U+7B1E。
〔笞〕字是属于通用字,二级汉字。
〔笞〕字异体字是抬 。
笞 字笔顺
共 11 画撇、横、点、撇、横、点、撇折、点、竖、横折、横
说明:笔顺按「笞」的标准书写顺序逐笔演示,笔画形状为示意(字库只提供笔画编码序列,不含轮廓数据)。
字义解释
①用鞭杖或竹板打。例如鞭~。②古代用竹板或荆条打人脊背或臀腿的刑罚。例如~刑。
①用鞭杖或竹板打。例如鞭~。②古代用竹板或荆条打人脊背或臀腿的刑罚。例如~刑。笞 字详解
笞
chīㄔ基本解释
①用鞭杖或竹板打。鞭~。
②古代用竹板或荆条打人脊背或臀腿的刑罚。~刑。
详细解释
动词
◎(形声。从竹,台声。本义:用竹板、荆条击) 用鞭、杖、竹板抽打flog; beat with bamboo cane or wooden stick。
笞,击也。 —— 《说文》笞者可以教之也。 —— 《汉书·刑法志》捶笞膑脚。 —— 《荀子·正论》
笞楚(笞是竹片,楚是荆条。用竹片荆条等物责打);笞挞(用板子、棍子拷打);笞服(拷打而使屈服)
名词
◎古代用鞭子或竹板拷打的刑罚 flog。如:笞杖(笞刑用的木杖);笞决(用刑决狱)
笞
chīㄔ详细解释
动
◎用鞭或竹板打。
《墨子•鲁问》:“譬有人于此,其子强梁不材,故其父笞之。”
鞭笞。
名
◎古代一种用竹板鞭打的刑罚。
《新唐书•卷五六•刑法志》:“其用刑有五:一曰笞。笞之为言耻也;凡过之小者,捶挞以耻之。”
笞
chīㄔ详细解释
◎〈书〉用皮鞭、棍子或竹板抽打。
鞭笞、笞打、笞刑。
康熙字典
康熙版式 →康熙字典原文
卷别 :正文・未集上 部首:竹部
武英殿刻本: 第2103頁,第4字
同文書局本: 第880頁,第4字
標點整理本: 第840頁,第4字
音《廣韻》:丑之切;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:抽之切,𡘋音痴──捶擊也。
《前漢・𠛬法志》:景帝六年詔曰:笞者,所以敎之也,其定箠令。丞相劉舍請笞者捶長五尺,其本大一寸,其竹之末薄半寸,皆平其節。當笞者笞臋,毋得更人。〔註〕如淳曰:然則先時笞背也。師古曰:毋更人,謂行笞者不更易人也。
《唐書・𠛬法志》:斷獄之𠛬有五,一曰笞。笞之爲言恥也,凡過之小者,捶撻以恥之。漢用竹,後世更以楚。
《書》曰「扑作敎𠛬」是也。太宗甞覽〈明堂針灸圖〉,見人之五臟皆近背,詔罪人無得鞭背。
《荀子・正論篇》:捶、笞、臏脚。〔註〕捶、笞皆杖擊也。
注解
〔笞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未集上,康熙部首是竹部。
〔笞〕字拼音是chī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𥫗、台,五行属木。
〔笞〕字造字法是形声。从竹,台声。本义是用竹板、荆条击。
〔笞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chī] ⑴ 用鞭杖或竹板打⑵ 古代用竹板或荆条打人脊背或臀腿的刑罚
字源字形
汉 简 张家山
宋 印刷字体 广韵
宋 印刷字体 增韵
明 印刷字体 洪武正韵
清 印刷字体 康熙字典